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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行动方案》

内容来源: 发表日期:2019/10/10 15: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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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大数据局深入解读《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行动方案》。省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凯从以下四个方面介绍了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加速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发展我省数字经济,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实施数字园区建设突破行动,提升数字经济园区。 为更好落实省委、省政府上述文件工作要求,开展我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工作,省大数据局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园区建设行动方案。

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行动方案》紧紧围绕《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奖补政策措施。 

  二是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针对各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的不同,提出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与所在地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推动企业引培、基建配套、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资本支持等多要素协同发展,分批、分类、分级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园区发展。 

  三是务求实效,突出特色。把产业规模和配套支撑作为园区(试点)遴选的核心条件,重点关注和考量园区对新动能的培育以及对区域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的贡献。针对各园区发展基础和发展优势的不同,紧密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方向,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 

四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行动方案》设立了统一规范的申报和遴选程序,制定了统一的申报材料提纲,选定资深评审专家进行匿名审议和打分,并将最终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具体目标,《行动方案》提出,到2021年行动结束后,全省完成20个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和10个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目标,引导我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向规范化、前沿化、特色化、集群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二)重点任务。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2019年到2021年,面向各市、县(市、区)分批、分类、分级推动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工作,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创新能力、落地重大项目、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六项重点任务,集中打造山东省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 

  (三)政策措施。根据《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行动方案》提出,对符合要求、辐射带动性较强的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奖补最高500万元,对具备一定资源等优势、辐射带动性潜力较大的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奖补最高100万元。确定的成长型园区通过培育满足示范园区标准,经申报、评估后,奖补标准按示范园区执行。 

  (四)实施流程。试点建设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凡具备创建基本条件,并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业务紧密相关的园区均可申请。省大数据局通过组织综合评估,确定省级示范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名单。通过遴选的园区(试点)建设期为三年,由省大数据局统筹安排阶段性检查工作,其中遴选后的第二年进行中期考核,第三年进行终期验收。 

  (五)工作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提出了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精心组织、立足实际等4方面工作要求。《行动方案》还对园区(试点)的申报材料提纲进行了规范统一,并对数字经济企业的概念进行了解释。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省大数据局将积极会同各市、县(市、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全面发动、广泛动员、严格程序、优中选优,分批有序开展省级示范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并与省财政厅研究细化资金奖补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园区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目前,2019年度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展。近期,省大数据局还将组织各市大数据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各市尽快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数字经济园区是数字经济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展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是加快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建共享。恳请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们持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全面深度解读相关内容,大力宣传报道各地数字经济园区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山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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