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期间境外贸易管控措施风险提示(2020.02.25)
以下为近期疫情期间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风险信息提示,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供广大进出口企业参考。
一、口岸措施
截至2月25日,共有11个国家和地区暂时关闭或限制通关口岸,具体措施如下:
*上述信息根据有关国家或地区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内容整理,数据持续更新中,仅供参考,请以相关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权威发布为准。
二、货物措施
目前,多数国家以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为指导,未对我国采取针对货物的管制措施,但截至2月25日,仍有23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针对货物的管制措施,其中禁止进口措施13个,主要为禁止进口动植物类产品及其制品;禁止或限制出口措施10个,主要为限制疫情防控物资出口;加强货物检疫措施3个。具体措施如下:
*上述信息根据有关国家或地区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内容整理,数据持续更新中,仅供参考,请以相关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权威发布为准。
三、交通措施
截至2月25日,共计59个国家和地区暂停或部分暂停与我国间空运、海运、公路、铁路的客运和货运。具体措施如下:
*上述信息根据有关国家或地区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内容整理,数据持续更新中,仅供参考,请以相关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权威发布为准。
四、邮政措施
因受境外邮政暂停业务、国际航空公司减少或停飞中国大陆航班的影响,部分路向国际邮件的运递受到影响。截至2月25日,境外邮政停收或时限延误情况如下:
*上述信息根据有关国家或地区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内容整理,数据持续更新中,仅供参考,请以相关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权威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外贸企业针对已经确认的客户所在国家(地区)的管制措施和检疫程序,建议通过提前研判规划运输方式,合理安排产品生产及交付排期,降低生产和物流运输成本;
通过及时与贸易相关方沟通完善外贸合同,主动防范因管制措施引发的法律风险,协商沟通化解贸易纠纷,并积极配合入境国家(地区)口岸的检疫工作;
通过改进提升生产工艺、增加防疫生产措施等方式提升疫情期间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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