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的三大趋势
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正处于关键时期,对服务贸易需求明显加大。要顺应发展趋势,形成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新格局。
我国服务业市场开放进程呈现加快的大趋势。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要着力实现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要突破,同时以制度型开放推进制度性变革。
整体上看,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更高水平开放环境的支撑,我们既要着力打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高地,还要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区域性自由贸易进程。
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开放有着鲜明的特征,其中一个就是以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为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部署,指明了重要方向。“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高水平开放,是我国加快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总的来看,我们要牢牢把握好服务贸易发展的三大趋势,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上下功夫,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趋势一: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正处于关键时期。首先,进入工业化后期,产业结构正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型升级。从国际经验看,进入工业化后期,服务业将呈现较快发展态势。预计到2025年,我国服务业占比有望从2019年的53.9%提高到60%左右,基本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其次,我国进入消费新时代,消费结构正由物质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转型升级。预计到2025年,我国消费规模将达到60万亿至65万亿元;城镇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有望达到55%左右,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需求占比有望达到52%。我国开始进入服务型消费社会。再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服务贸易发展业态。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突破和广泛应用,数字经济发展迅速。预计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有望突破60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5%左右;到2035年,数字经济总量有望超过百万亿元。
要看到,经济转型升级对服务贸易需求明显加大。一方面,消费结构升级对服务贸易需求明显增强。到2025年,我国服务型消费占比将达到52.5%左右。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对服务贸易的需求明显加大。我国服务业发展仍存在较大空间。未来5至10年,我国服务业占比有可能提高到55%以上。此外,我国产业升级与服务贸易发展将深度融合。比如,服务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服务化,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过去几年,我国服务贸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预计到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将达到1万亿美元左右,占外贸总额比重将由2019年的14.6%提升到20%左右。“十四五”时期,我们要顺应发展趋势,着力形成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新格局。一是要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结构。争取到2025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提升至40%以上;保险、计算机和信息、知识产权等高端生产性服务贸易占比提高至30%以上。二是要明显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如,到2025年,估计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占服务贸易额比重将下降到15%左右;在保持制造服务、建筑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等优势的基础上,明显提升我国知识产权、金融等生产性服务贸易以及旅游等生活性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三是推动形成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新优势。争取到2025年,在进一步扩大电信、计算机、信息等服务贸易优势基础上,实现知识产权与数字技术等服务贸易顺差。此外,还要提升数字相关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争取到2025年提升至30%左右。
趋势二:服务业市场开放推动服务贸易较快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当前,我国服务业市场开放进程呈现加快的大趋势,不仅开放程度不断深化,而且重点领域开放实现重大突破。
“十四五”时期,推动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一方面,要着力实现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要突破。一是推动服务业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服务业,并在打破服务业市场垄断方面实现实质性破题。二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进程。争取在近两年,率先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服务业市场全面开放;按照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基本完善外商投资的服务体系。三是清理并大幅削减服务业领域边境内壁垒。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引入相关发达国家对旅游娱乐、体育养老等重点生活性服务业的管理标准,并实现资格互认;建议全面推广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允许负面清单外的境外企业在我国提供相关服务,逐步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市场监管等领域实现与国际接轨。
另一方面,还要以制度型开放推进制度性变革。一是强化服务业领域的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比如,全面清理服务业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减少行政力量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全面实施普惠化的产业政策;减少选择性补贴、投资补助等举措,建议将产业政策严格限定在具有重大外溢效应或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域;更多采用普惠性减税、政府采购、消费者补贴等手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服务业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强化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等等。二是推进服务业领域内外标准对接。要加快推进与发达国家在相关服务领域的职业资格互认,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管理标准体系,推进与服务业市场开放相适应的监管变革。
趋势三:服务贸易在推动自由贸易进程中的作用提升
当前,服务贸易发展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点、焦点。2010年至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额年均名义增长4.8%,是同期货物贸易增速的2倍;服务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3%提高至23.8%,提升了3.5个百分点。有报告预测,到2040年服务贸易在贸易中的占比将提升到50%左右。整体上看,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更高水平开放环境的支撑,我们既要着力打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高地,还要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区域性自由贸易进程。
着力打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高地。一是对标世界最高开放标准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海南自贸港建设,要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议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经贸规则,借鉴并率先实施国际最新投资贸易协定的相关条款,尽快开展电信、环保、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先行先试;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全面实施自由企业制度,建立严格的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全世界投资者、创业者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此外,建议率先在服务贸易领域实行自贸港政策与制度的“早期安排”。比如,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更大开放政策,取得自贸港产业发展的早期收获;建议对医疗健康、文化娱乐、旅游、教育、科技研发、会展等服务业行业发展所需原材料、基础设施配套的用品设备的进口实施“零关税”,并免除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是加快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随着广东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港澳拓展发展空间的需求日益迫切,粤港澳服务贸易互补性明显增强。加快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在拓宽港澳服务业发展空间的同时,将带动广东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一方面,要推动粤港澳服务业产业深度合作。在这一过程中,建议将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开放政策扩大到整个大湾区,实现广东对港澳服务业开放的重要突破;赋予广东在负面清单制定中更大自主权,实行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政策;加快实行与港澳在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健康等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政策。另一方面,要推动粤港澳服务业市场体系直接融合。比如,可考虑逐步建立与港澳对接的、以信用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管理体系与资格互认体系,允许符合港澳标准的服务业企业、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广东备案审核后直接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加快推进产权保护制度化、法治化,并逐步加强粤港澳产权保护规则的对接,形成产权保护的合力和法治基础。
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区域性自由贸易进程。一是尽快实现中日韩服务贸易发展新突破。在疫情冲击下,以共同维护供应链安全稳定为目标,推动形成中日韩服务贸易优势互补的分工合作新机制,其迫切性、现实性全面增强。一方面,建议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率先打造中韩自贸区升级版。在这一过程中,既要进一步降低货物贸易关税,还要逐步推进双边服务标准的对接、服务市场的融合。另一方面,还要率先实施服务业项下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中日韩服务贸易发展的“早期收获”。比如,适应我国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积极开展旅游、教育、文化娱乐等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积极推进医疗、健康、养老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适应数字经济引领产业变革大趋势,开展智能制造产业项下的深度合作。二是要抓住机遇,以服务贸易合作为重点形成中欧经贸合作新局面。
总之,推动服务贸易发展,不仅适应国内服务型消费需求,而且有利于形成与各国、各地区合作共赢的巨大市场空间,成为推动双边多边自由贸易的重要引擎。我们要找准关键点,不断推动自由贸易进程,从而更好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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