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20家企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内容来源:机工智库贸易风险预警网 发表日期:2020/6/30 15:09:23
据路透社报告,日前,美国国防部在内部信函根据《1999年国防授权法》第1237条款授权,将20家中国大型企业列为“军方公司”清单,这些公司分别为:华为、海康威视、中航工业、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国电科、南方工业、中船重工、中国船舶工业、北方工业、浪潮集团、中国航发、中国铁建、中国中车、熊猫电子、中科曙光、中国移动、中国广核、中国核工业集团和中国电信等20家。具体公司名称将在美国联邦公告中发布。
此时将这些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与军事应用挂钩,是美方为了后续对其已经修改过的《扩大中国、俄罗斯、委内瑞拉军事最终用途和军事最终用户的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国内)管制》这一法律的适用。
根据《1999年国防授权法》第1237条款,总统可对该清单的公司的处罚主要与《国际紧急情况权力法》(IEEPA)第206条款相关,而根据IEEPA第206条款,可以实施民事和刑事制裁。而这些与2018年生效的《出口管制改革法》类似,可以说此次启动1237条款就是限制20家企业从美国进口关键技术,并可能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对这些企业进行制裁。两个月之前的4月28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两份最终公告,一份是宣布自6月29日起取消民用最终用户许可例外CIV,另一份是自6月29日起扩大中国、俄罗斯、委内瑞拉军事最终用途和军事最终用户的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国内)管制。BIS要求对“国家安全关注国”出口商业管制清单(CCL)上的部分物项实施严格的许可要求。公告指出,美国注意到一些国家利用民用技术发展军用,利用军民两用技术提高军事实力。目前,在美国商业管制清单的595类物项中,有26个ECCN可以适用CIV许可例外。其中,第1类材料、化学制品、微生物和毒素有2个,第2类材料加工有1个,第3类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和生产有5个,第4类计算机有1类,第5类电信和信息安全有3个,第6类传感器和激光器有7个,第8类船舶有1个,第9类推进系统、航天器及相关设备有6类。下图中所列的技术是美国严加防范,怕流失的技术。扩大中国、俄罗斯、委内瑞拉军事最终用途和军事最终用户的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国内)管制。该法规涉及多方面内容,影响非常广:近日美国将20家中国企业列为“军方公司”就是适用的该项法律,再加之商业管制清单的修改,不难看出美国是害怕这些中国公司获得美国清单中的技术。美国可能采取的后续措施,值得企业高度关注,即制裁!根据美国法律,如果违反任何许可、命令、法规或禁令,美国可以实施民事处罚(民事处罚针对任何从事非法行为的个人)——25万美元或交易额的2倍,刑事处罚(故意从事上述非法行为)——100万美元或20年监禁或两者同时实行。实际上,BIS在5月22日将哈工大等24家中国企业、高校和个人纳入“实体清单”后,就已经采取措施——在媒体反映“哈工大学生无法使用MATLAB软件”情况中,MATLAB软件的ECCN编码就是5D992.c,为大众市场加密软件。而该物项隶属4月28日法规新增的军事最终用途许可要求物项之一。在上述20家企业中,华为、海康威视、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国电科、中国广核、中科曙光已经被纳入实体清单。美国国防部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出口管制,限制美国原产物项的出口。2020年5月20日,美国发布《美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战略方针》,其中明白地阐述了美国经济、价值观和国家安全受到了中国的挑战,并表示会采取措施……此次针对20家中国公司,就是美国以“涉军”为借口,其真实目的:(1)针对这些中国高科技企业、先进技术的龙头企业,限制获得美国技术,遏制这些企业技术发展!(2)可能针对这些企业实施制裁,一方面为后续中美谈判制造筹码;另一方面就是“敲竹杠”,迫使这些中国企业付出高额和解费用。 |